动画创新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21浏览次数:33

动画创新实验室是美术学院动画专业打造高、精动画短片研究与创作机构,强调创新教学、创意思想的培养,注重项目实践,为常规教学提供支撑,重视制度建设,为管好、用好实验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1、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为实验室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为完成动画创作,不得迟到。迟到者需经任课教师同意方能进入实验室;

3、严格按照实验分组轮换表进行实验,不得擅自调整分组。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事有病要事先向教师请假。

4、凡在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必须爱护室内仪器设备及一切公共设施,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坏,则由使用者按章进行赔偿。

5、不得擅自拆卸电脑及配件,未经过老师同意,不得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不能动用实验室其他仪器设备。

6、保持实验室的安静,禁止在室内喧哗。维护室内卫生,严禁实验室吸烟、随地吐痰,禁止随意丢弃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携带食品、饮料等物品进入实验室。

7、进入实验室人员如遇到任何设备上的问题或障碍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咨询;

8、实验结束后,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要对仪器设备进行认真清理、核对,并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搞好实验室卫生;

9、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带与教学、科研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10、违反上述规定任何一项者,立即取消进入实验室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关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