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队伍建设保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9浏览次数:65

     黄冈师范学院明确强调实验室队伍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高水平教授参与实验教学,组建实验教学团队,突出实验教学的重要性。《黄冈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冈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鼓励知名教授担任中心主任;鼓励选聘和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充实实验教学队伍;特别注意中心人员的学科专业、学缘优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保障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具体措施包括教师出国进修学习;国内高校实验室学习、交流;在职攻读学位;鼓励和支持实验教师参加科研,增强实验教师队伍的活力和竞争意识。同时制定了实验教师及技术人员的培养、聘任和晋升等方面的政策,建立了科学的酬金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例如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准立项,学校对中心增加预算2万元和专职管理岗位一个,连续四年给予建设平台工作量200-400当量学时,纳入年终酬金分配,由中心主任具体分配;中心获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后,学校比照省级实验示范中心的两倍给予奖励。这些措施有利于建立高水平的实验师资队伍;有利于实验教学与科研融合、实验和工程应用结合,实现教学体系和内容不断更新;有利于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实验室队伍的教学与科研水平。
     新的建设期内,学院将继续采取积极举措稳定现有实验教学队伍,提升实验教学队伍素质,同时,拟进一步扩大中心专职实验队伍编制,拟每年选派2-3名左右教师出国学习交流,每年新增1名专职实验教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