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队伍建设保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9浏览次数:99

     黄冈师范学院明确强调实验室队伍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高水平教授参与实验教学,组建实验教学团队,突出实验教学的重要性。《黄冈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冈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鼓励知名教授担任中心主任;鼓励选聘和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充实实验教学队伍。

     中心特别注意人员的学科专业、学缘优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保障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加强实验教学师资队伍的专门化与专业化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多种渠道,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加大现有实验人员的培训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与此同时,与行业企业等社会机构建立相对稳定的交流机制,选派实验教师定期企业参加实际操作,聘请行业企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促进实验教学与社会需求的接轨。

    中心鼓励和支持实验教师参加科研,增强实验教师队伍的活力和竞争意识。同时制定了实验教师及技术人员的培养、聘任和晋升等方面的政策,建立了科学的酬金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例如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准立项,学校对中心增加预算2万元和专职管理岗位一个,连续四年给予建设平台工作量200-400当量学时,纳入年终酬金分配,由中心主任具体分配;中心获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后,学校比照省级实验示范中心的两倍给予奖励。这些措施有利于建立高水平的实验师资队伍;有利于实验教学与科研融合、实验和工程应用结合,实现教学体系和内容不断更新;有利于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实验室队伍的教学与科研水平。

     中心将继续采取积极举措稳定现有实验教学队伍,提升实验教学队伍素质,同时,拟进一步扩大中心专职实验队伍编制,拟每年选派2-3名左右教师出国学习交流,每年新增1名专职实验教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