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31浏览次数:101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清明节放假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0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二、节假日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三、涉及教学调整的,以教务处安排为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