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教学队伍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01浏览次数:1174


    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统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工作。学校非常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稳定、引进、培养、提高”的八字方针,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大培养、引进拔尖人才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力度,在五年内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合适、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
相关政策和措施
    学校出台了《黄冈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法》,《黄冈师范学院博士工作条例》等文件。在《黄冈师范学院院系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办法》文件中将高层次人才稳定、引进、培养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教师主讲认证制度,坚持教学通报及教学事故认证与处理制度,实行教师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启动“名师工程”,聘请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讲学和指导专业、示范中心、课程建设,积极培养拔尖人才,打造自己的教学名师。对在教学竞赛、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依据《黄冈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在《黄冈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实验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各院系要充分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鼓励教师理论与实验教学互通,通过引进、培养等措施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实验教师队伍;建立实验教师优选与淘汰机制,不断提高实验教学师资队伍的水平;建立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的实验技术人员队伍,逐步完善机制,实行末位淘汰机制,加强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在黄冈师范学院第一次教学工作会议上还通过了《黄冈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办法》,制定了岗前培训、导师制度、教师资格认证等八项制度,促进青年教师健康成长,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005年学校出台“人事分配制度方案”,对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开设综合性、研究创新性实验的教师和教学工作实施了人事分配从优的政策,提高了教师积极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
    中心以学校政策为背景,结合中心实际情况也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措施。
    附件1学校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