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精神,省纪委监委《关于严格监督执纪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的通知》要求,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明纪律,扎实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提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十二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安排部署,不能只说不干、盲目乐观,热衷于喊口号、作表态。
二、严禁擅离职守、临阵退缩、脱岗溜岗,严查履职不力、履责不严、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不得对“四早、四集中”等具体要求只交任务不抓落实。
三、严禁任何单位、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擅自发布、传播、泄露未经权威部门审核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四、严禁漏报、缓报、虚报、瞒报和谎报疫情数据,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不得只报喜不报忧,隐藏掩盖问题。严格落实包保制度。
五、严禁浪费国家集体资财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严查在防控物资、资金调配使用中贪污、挪用、截留、挤占、克扣及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
六、严禁违反“四类人员”集中隔离管理工作要求,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查漠视师生利益问题。
七、严禁对疫情防控工作自行其是、自作主张,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防控工作安排,加强疫情工作请示报告制度,一切行动必须听从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科学应对、有序防控。
八、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干扰疫情防控,扰乱工作秩序,严查参与抢购疫情防控物资、囤积居奇、行骗牟利等行为。
九、严禁组织参与聚会聚餐,组织和参与打麻将、玩扑克,聚集跳广场舞、健身操等娱乐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亲朋好友不串门不走亲访友。
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严防人员聚集。
十一、严禁组织大型会议和培训,按照“非必须、不聚集”的原则,减少工作期间聚集活动;确需召开的会议,需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后,方可召开。
十二、严禁违反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有其他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反“十二严禁”纪律要求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严肃追究单位和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