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黄冈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黄冈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征求意见稿》和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送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厚德楼807),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QQ:641179853。
联系人:邱政
联系电话:0713—8833509
中共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