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黄冈师范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传媒与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4-09浏览次数:28

校内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94月至7月,举办黄冈师范学院第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暨湖北省第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复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想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领导

  1. 大赛组委会

       任:王立兵 向军

  副主任:王

  成 员:余艳军余晚霞项俊郝进仕周青鹏陈中文陈志平 李红卫 岑海兵 刘汉成 杨疾超 杨 杨族桥 兰智高 田正芳肖云丽 黄文利段友芳胡绍宗 胡志华程晓敏 王 

  2.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教务处)

  秘书长:项俊余晚霞郝进仕

  副秘书长:冯杰 黄开宋刘红超

  成员:江各学院赛事对接人员

       3.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赛事安排及项目要求

  第五届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和萌芽版块。“6”6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对话2049未来科技系列活动、浙商文化体验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业教育国际议。 我校将重点参加主体赛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同时鼓励条件成熟的学院组织团队参加其它活动。

  (一)高教主赛道赛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省级复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在职生)。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年(2016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六、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采院选拔推荐校级复赛、省级复赛三级赛制。

  1.教学学院选拔赛(20194月—2019622日)。每个学院培育选拔创新创业项目数不少于学院在2019分配任务数(见附件),参与项目团队的学生总人数不低于学院在籍学生人数的3%(团队人数限制在3—5名),为加强管理和联系,各学院须成立相应的竞赛组委会。并于6月19日前将所培育的项目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

  2.学校选拔赛(2019629日—201975日),由学校大赛组委会邀请校外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参赛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其中的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省级复赛,同时公布校赛成绩,要求参加湖北省省赛项目在810日前继续打磨项目策划书,并及时更新网报策划书。

  3.省级复赛(2019年95日之前),由学校推报入围省赛项目将进行复赛,决出2019年湖北省“互联网+”大赛的金、银、铜获奖项目。

   

  

关于第四届互联网+”大赛详细通知,请查阅教育部原文件所在公众号。

  七、大赛奖励及考核办法

  1.大赛根据各参赛团队在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取得的成绩结果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根据年终教务处经费安排标准而定。

  2.参赛本科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1分,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可获3-5创新学分。以平台报名信息为准

  3.对在今年大赛组织贡献突出的学院,将授予“优秀组织奖的奖励。

  4.根据各学院的2019年目标考核内容中涉及的“互联网+”项目进行年终考核评分。(各学院须完成报名任务见附件)    

  八、工作要求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国内最高层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竞赛组织及获奖情况已纳入评价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也是各教学学院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抓好比赛组织工作;要积极动员师生营造氛围、关注比赛、参与比赛,扎实做好项目申报指导、遴选、推荐工作;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支持学生依托教师科研成果创新创业。

  黄师“互联网+”大交流QQ群(参赛学生交流群,仅限学生入群:580432142

  黄师“互联网+”大组织工作QQ群(各教学学院工作群,仅限教师入群):562244591

  九、未尽事宜,解释权及修改权归竞赛组委会

  附件2019年互联网+大赛学院参赛项目任务分配.doc

 

  

     黄冈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