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完成实验中心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对实验中心主任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仪器设备、物资等协调工作和统筹安排实验教学工作。
第二条组织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加强实验室建设,深化实验教学体制改革,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负责组织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建立实验中心工作档案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
第四条负责中心信息化管理手段建设,加强实验中心规范化、现代化和科学化的管理。
第五条负责实验教学课程体系的建设,组织教师制定实验教学计划、设计实验项目、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用书和多媒体课件建设。
第六条负责实验中心的实验教学改革的研究工作。组织实验教学人员,把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应用到实验教学中来,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承担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并把教改成果应用到实验教学中。
第七条全面负责实验中心实验教学用仪器设备、器材、物资等申购、领用的审批工作和实验经费的使用审批、检查、监督工作,并及时建卡、建帐,实行计算 机管理。
第八条负责明确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分工和岗位责任的落实、检查及年终考核工作。
第九条负责实验中心文明实验室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第十条负责实验教学、安全卫生、人文环境、工作进展的检查、总结和评比活动。
第十一条负责编制实验中心发展规划,实验中心章程和上级主管机关要求起草的各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