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6浏览次数:31

1、实验室实行安全责任制。每个实验室设安全员一名,负责本室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实验室要注意防火、防盗、防腐、防爆、防毒、防辐射、防尘、防潮、防锈、防振、防静电,要注意生物安全和预防计算机病毒的危害;

    3、实验室消防器材要齐备、有效,有专人管理,电路、电器设备符合安全规范,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仪器设备和物品的安全保护要可靠,万一出现意外事故,实验室要有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4、实验室工作要井然有序,药品、材料、仪器设备及电源系统等要放置整齐,符合安全要求。实验室的废水、废物要按规定经过无害处理以后才能排放和统一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5、实验室不准吸烟,实验室工作人员下班前,要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切断电源、关好水源,锁好门窗;

6、不得将计算机病毒带入机房,不准利用计算机室的机器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准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种犯罪;

7、贵重物品安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易燃易爆品、剧毒品、有毒细菌病毒、放射源等要严格执行计划购置,稳妥地存放,严加管理,专人负责。对其品种、数量要认真登记入帐,严格领用手续,并作好使用登记和记录;

8、学校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两次检查不符合安全管理办法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