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北省第三届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8-31浏览次数:1022

各师范专业相关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师范联盟“关于举办第三届湖北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在9月初至10月底举办我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大赛选拔赛”。现将学校选拔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部和文理学院大三或大四的本、专科师范生。

二、名额及奖项安排

1、本部每个师范专业院(系)上报2名学生到教务处实践科。分别参加文科组、理科组、艺体组和专科组的比赛。分组方案如下:

文科组:包括汉语、历史、英语、思政、教育学、心理学、地理、学前教育;

理科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教育技术、计算机教育;

艺体组:体育、音乐、美术。

专科组:全校现有各师范类专科,选拔不分专业。

2、文理学院学生分别参加相应组别竞赛,选拔时不分专业、不分本专科,选拔1人代表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参加11月份全省总决赛。

3、本部按组别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一等奖的选手将代表我校参加11月份的全省总决赛。

三、比赛时间:

1. 第一轮: 9月3日至9月21日,各院系开展选拔赛。

2. 第二轮: 9月24日至9月28日,教务处组织强化培训。

3. 第三轮:10月8日至10月12日,学校进行选拔赛决赛。

四、竞赛形式与评分办法

决赛由以下三个单项比赛构成,总分数为100分,根据三项成绩总和排定名次:

1、授课教案(含一定比例的手写内容),占总分的20%。

2、即席讲演(3分钟,要求使用标准普通话或英文),占总分的20%。

3、模拟授课(15分钟,含粉笔字板书内容),占总分的60%。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是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前两届我校选派的选手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得到了兄弟院校的一致好评,对于本届比赛各院系一定要高度重视,要通过举办教学技能大赛,促进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水平的提高,彰显我校的师范教育特色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广泛宣传。教师技能比赛,对于体现我校师生“诚、毅、勤、敏”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院系要充分利用本次比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3、精心组织。各院系要精心组织好各院系内的比赛,指派专人负责,配备一流指导教师,创造良好环境,让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同时,要以点带面,广泛开展“三字一话”等教学技能的交流和训练,促进我校教师教育与教学技能训练水平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