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及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6浏览次数:16

 

实验室基本信息是实验室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具体体现,也是实验是室建设和发展的主要依据。完善地规范化地收集及统计实验室基本信息是实验室工作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实验室充分发挥其功能,更好地为学院教书育人服务的需更。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这方面的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学院各类型、各层次实验室,要建立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制度,建立相应实验室工作档案。

一、实验室的基本信息

1、实验室基本情况:包括实验室编号,实验室名称,实验室建立时间,实验室场所和使用面积,实验室现阶段投入金额,实验室评估情况。

2、实验教学情况:包括实验任务,实验大纲,实验项目,实验教学情况。

3、实验室工作人员情况:包括实验室专职人员、兼职人员的组成、结构及变动情况。

4、实验室仪器设备基本情况:包括仪器设备现状,购置计划,更新情况,使用及维修记录等。

5、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购置计划、使用记载、消耗记录等。

        6、其它信息:包括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实验研究等。

二、基本信息的收集

         l、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是一项长期的、细致的日常性工作,各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工作。

2、各实验室根据实验室的特点制订相应记录实验室基本信息卡片、表格等,对实验室基本信息进行记载,做到及时、准确、完备、规范。

        3、实验室主任应经常检查基本信息收集工作。如发现基本信息收集不全或不完善时,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取补救的措施。

        4、每学期末,实验室应将收集的基本信息汇总、归类,并根据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统计、归档处理。

三、实验室基本信息的处理办法

        1、在学校档案室的指导下,将学校档案室需要的数据和原始材料记录,上报到学校存档。

        2、将教学任务、实验教学人员等信息上报教务处,作为实验室工作量的原始依据。

3、其它所有基本信息的原始材料,实验室必须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