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按照《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要求,我厅决定于2011年3月至10月举办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同时,参加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0]8号)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组织开展本校大学生艺术节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和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确保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取得圆满成功。
各高等学校:
按照《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要求,我厅决定于2011年3月至10月举办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同时,参加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0]8号)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组织开展本校大学生艺术节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和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确保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