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开学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现将2010年寒假前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放假时间为2011年1月16日,开学报到注册时间为2011年2月19日至20日,2月21日正式上课,执行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一周的教学计划。教职工放假时间为1月18日,开学报到时间为2月18日。
2、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认真组织期末考试,并于1月15日前完成全部考试科目的阅卷、登分、上网、归档等工作;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要按要求按时完成新学年教学工作任务安排,并重点组织好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的第一、二周教学活动。
3、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寒假值班制度。寒假值班安排(含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值班地点、值班责任等)于1月15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4、招生与就业处、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等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做好201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
5、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要做好2011年寒假面授等工作。
6、学工部、团委、各教学单位要依据具体情况做好离校回家学生的旅途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留校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学工部、团委、后勤产业集团、各教学单位要协同安排好留校勤工助学学生的吃、住、防寒和团年饭等工作,确保留校勤工助学学生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7、保卫处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充分发挥校园110的作用,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巡逻,确保假期校园财产安全。各单位要落实治安防火防盗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本单位教学、科研、办公等贵重仪器设备和档案资料的安全。
8、人事处、财务处要按时做好2010年度教职工的酬金发放等工作。
9、后勤保障处要协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学校各项设施的防冻工作,并利用假期做好维修工作。 要做好流行疾病的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10、基本建设处要加大对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的检查和监督力度,确保在建工程进度和质量。
11、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要做好假期校园网络以及相关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假期学校网络畅通。
12、工会、离退休工作处要认真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各单位要站在维护学校大局的高度,早作安排,认真落实,行文明节俭之风,走务实高效之路,努力做好寒假期间及其前后的有关工作,要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文明健康过节,远离赌博活动,利用春节亲人团聚时机,培养和发展长幼亲情、邻里友情,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和春节,为新学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