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考试)是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简称软件考试)的完善与发展。这是由国家人事部(已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信息产业部(已改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的国家级考试,其目的是,科学、公正地对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水平测试。
原软件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实施了十多年,截止2007年,累计参加考试的人数约有一百六十多万人。该考试由于其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了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同,并为推动我国信息产业特别是软件产业的发展和提高各类IT人才的素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计算机与软件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因此,这种考试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
同时,这种考试还具有水平考试性质,报考任何级别不需要学历、资历条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部分级别的考试已与日本、韩国相应级别的考试互认,以后还将进一步扩大考试互认的级别以及互认的国家。
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是由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组织,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的国家级考试。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其权威性高,专业性强,不仅在国内IT业享有很高声誉,而且与日本信息处理技术人员考试的相应级别达成互认。因此,能够增强广大考生就业和择业的竞争力。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