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按照《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要求,我厅决定于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举办湖北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节。同时,参加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活动。
现将《湖北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4]6号)印(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组织开展本校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指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和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确保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湖北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2、湖北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3、教育部关于举办全过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