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杰出毕业生校友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传媒与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4-02浏览次数:122

 

各教学学院:

  为继承和弘扬学校优良传统,彰显学校办学成果,展示优秀毕业生校友在各领域的突出成就和先进事迹,为学校决胜申硕提供支撑材料,学校拟编撰《学子风采录》,特征集毕业生校友典型事迹材料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杰出毕业生校友主要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校友办2015年编印《校友风采录》,遴选其中杰出的毕业生校友;二是2004年学校编印的《寸草春晖》中的优秀毕业生校友;三是近年来新涌现出来的杰出毕业生校友。

  二、遴选条件

1.知名学者、专家或在本领域取得正高级职称者;

2.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并取得重大成就者;

3.英烈、模范以及各条战线、各行各业的省级以上先进人物;

4.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科级以上重要职务或做出突出贡献者;

5.扎根基层教育,在本岗位取得突出贡献者(中小学校长和副校长、基础教育副高级职称、特级教师或获市级以上教学名师荣誉);

6.社会知名人士;

7.自主创业取得杰出成就者;

8.热心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

9.关心母校,为学校发展捐资助学或设立大额奖学金者;

10.在其它领域表现突出者。

 三、征集内容

1.本次修订重在突出我校育人成果,故只录入我校毕业生校友。

2.各学院先将推荐人选(附200字以上人物简介)报送申硕办,由申硕办联合校友办确定最终入选者名单,再反馈给各学院组织事迹材料。

3.各学院按入选名单报送事迹材料。材料由人物简介和事迹描述组成,以1500字为宜事迹材料特别突出的可适当增加篇幅。人物简介要有姓名、出生年月、户籍地、在我校就读院系专业、就读起止时间、职业经历等。事迹材料描述要典型、真实,力求重点突出、概括精准。职业经历及事迹材料必须更新到2020年。

4.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设上限,其中,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少于2人,具有硕士毕业生(教育硕士及联合培养硕士)的学院需推荐优秀硕士毕业生不少于1人;“3+1”个学位点所在学院推荐本科生及研究生分别不少于5人与2人。

5.入选校友需提供校友本人生活照和工作照1—3张(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拓宽渠道,广泛联系,严格把关,高质量完成优秀校友的人选推荐及事迹材料征集工作。

2.各学院优秀校友推荐人选名单及简介于4月7日前提交;最终入选校友事迹材料、校友照片电子版13张初定4月20日之前提交。

3.各学院所交推荐校友名单及简介请以学院为单位整合为1个文档;入选校友材料请以校友个人为单位单独编辑文档,校友电子照片置于文末,做好目录及文件名排序、标注工作。两项材料请按时发送至79797238@qq.com;联系人:段新权,联系电话:18972737358。


                                                               申硕办

                                    2020年42日